1.股東會決議日:102/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鍾正宏
宏寶投資(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劉定國
JSJK HOLDING CO., LTD法人董事代表人:鍾元琦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
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鍾正宏
宏寶投資(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劉定國
JSJK HOLDING CO., LTD法人董事代表人:鍾元琦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董事:鍾正宏
友華精密電子(吳江)有限公司董事長
(2)宏寶投資(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劉定國
友華精密電子(吳江)有限公司董事
(3)JSJK HOLDING CO., LTD法人董事代表人:鍾元琦
友華精密電子(吳江)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友華精密電子(吳江)有限公司:江蘇省吳江市經濟開發區運東分區江興東路128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友華精密電子(吳江)有限公司:生產新型電子元件、模具及其零件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收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