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7/09
發言時間
14:17:58
發言人
陳良德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6688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依金管會指示決議變更110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7/0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8/20
3.股東會召開時間:上午09時00分
4.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120巷8號
5.股東會召集事由,請查閱本公司原發布之重大訊息,
重大訊息日期(x月x日):110/03/19
6.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實體並以視訊輔助,請擇一):實體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