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論壇

  - 重要安規資訊 -



2004/8
針對資訊類之電源供應器(AC/DC Adapter)而言,在日本PSE安規認證上已有新適用標準。原本適用之安規認證標準J60950(H14)將改為J60950(H16),J60950(H16)已於2004年8月27日生效。生效後,對於特定電器用品之符合性證明書(PSE License)之符合性評估方法的測試標準,均應以J60950(H16)為主。
2005/1
2005年1月1日UL新制實施項目:自2005年1月1日起,UL的工檢及行政管理費用費已作一些調整,有2個重點:(1)工檢費用單一化且會合併成一張定期帳單(一張帳單包含所有工廠的工檢費用)(2)下列行政管理費用:自2005年1月1日起免費!! a.增加或刪除工廠 b.刪除型號或零件 c.檔案所有權轉移 d.撤銷 File e.增加或刪除一個 Volume f.增加或刪除一個Section g.增加或刪除一個Trade mark h.更改地址或其他聯絡資料 i.申請報告複本 j.錯誤修正 k.CDA 服務 (網路download UL文件) 至於 Multiple listing 及年費, 則維持原收費標準。
2005/1
所有依 CSA C22.2 No.125 測試通過之醫療電器設備須依 C22.2 No. 601.1 新標準再重新測試,否則會被取消原認可檔案。
2005/1
美國環保署 Energy Star 4.0 版第一階段標準開始生效,以 3.0 版通過之產品在 2005.1.1 以後生產的都必須符合 4.0 版規定。
2005/4
2005.4.1 起資訊產品依 CSA 標準 C22.2 No.950-M89,No.950-93,No.950-95,No.234-M90,No.225-M90 或 CSA Bulletin No. 1402C 驗証合格產品不得再繼續生產,須依新標準C22.2 No.60950-00 第二版或 No.60950-1-03 第一版重新評估驗証。
2005/4
2005.4月起在澳洲 / 紐西蘭販賣產品,須使用AS/NZS 3112:2000新標準之電源插頭。
2005/7
台灣標準檢驗局( BSMI )開始種強制資訊產品安全性測試。
2005/7
歐盟雷射產品技術標準 EN60825:1994+A1+A2 開始強制生效。
2005/8
歐盟EMC技術標準EN55022:1998生效,原標準EN55022:1994 +A2:1997 作廢。
2005/8
歐盟廢棄電子電機設備管制指令(WEEE 指令)內要求生產者開始負擔回收責任。
2006/1
美國環保署Energy Star 4.0版第二階段標準開始生效。
2006/6
美國UL - A/V產品舊標準 UL1492作廢,以UL1492申請並取得認可之產品UL認可自動取消。
2006/7
歐盟電子電機設備中有害物質管制指令( RoHS 指令)生效。
2007/3
2007.3.1 起視聽( A / V )產品CE LVD測試如果是依EN60065:1998測試合格將不得再繼續生產,須依新標準 EN60065:2002再重新評估。
93/11/17
<<EMC技術研討會會議紀錄-1>>
93/12/29
<<EMC技術研討會會議紀錄-2>>
94/1/12
<<EMC技術研討會會議-3>>
94/2
<<資訊與電氣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紀錄>>


  - 問題與解答 -



我的產品是否要貼 CE 標誌?
Ans. 歐洲議會公告的眾多產品安全指令 ( Directive ) 內,有所謂 New Approach Directive,此類指令所涵蓋的產品都必須用 CE 標誌來証明符合規定,目前有大約 20 條此類指令,如低電壓 ( LVD ) 指令,電磁兼容性 ( EMC ) 指令,醫療產品 ( MDD ) 指令等。

CB 是什麼?
Ans. CB 是一個由國際電工協會 IECEE 設立的計畫,各參與國互相接受對方的國家認證機構 (NCB) 發出的測試報告,如果您的產品有打算在很多國家申請認証,取得 CB 報告及証書可免除在各國一再重覆測試,也因此可節省不少時間及費用。

CB 會員國內對本國安規驗証標誌有強制的國家有那些?
Ans. 大部份國家對強制驗証標誌的規定視產品種類而定,CB 會員國內目前要求驗証標誌的國家包含(只針對安規,不含 EMC、X-Ray 等法令規定的測試 ):阿根廷、澳洲、巴西、日本、中國、韓國、紐西蘭、墨西哥、新加坡、泰國、印度、馬來西亞、南非、蘇聯、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尼亞、斯洛伐克、烏克蘭、白俄羅斯、加拿大等。

台灣商檢局型式認可與驗証登錄差別為何?
Ans. 1.驗証登錄須同時通過型式試驗(如EMI、safety等)及品質系統(商檢局ISO認可)進口 時只須報關,不須報驗( 標誌如右 )2.型式認可只通過型式試驗進口時須報驗,接受商檢局抽驗資訊產品目前二種都被允許。
中國大陸對一般電機電子類產品有那些管制?
Ans. 在產品安全及電磁干擾方面有CCC認証,由中國質量認証中心負責;對可接電信局交換機之通訊設備有 MII﹙入網認證﹚,由信息產業部負責;對無線低功率發射設備有SRRC認證,由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負責。

賣到美國之產品是否一定要貼 UL 標誌?
Ans. 美國各地均有產品安全法,不得販賣有潛在危險之產品,申請 UL 是証明產品安全的方式之一,並不表示要有 UL 標誌才能販賣,但 OSHA ( 美國職業安全及健康局 ) 要求雇主提供給員工之用品必須經 NRTL 實驗室 ( 如 UL )測試通過。

UL對塑膠材料燃燒等級分類為何?
Ans. UL 是以塑膠材料標準試片經火焰燃燒後之自燃時間、自燃速度、掉落之顆粒狀態來訂定塑膠材料之耐燃等級。依等級優劣,依次是 HB、V2、V1、V0、5V,另有極薄材料等級 VTM-0、VTM-1、VTM-2,及泡綿材料等級HBF、HF-1、HF-2。

那些電氣產品會受到美國FDA管制?
Ans. FDA除管制食品、藥物、化妝品外,對電氣產品主要管制有2項:1. 醫療產品2. 產生輻射之產品,含產生游離、非游離電磁波或微波,或音波、低音波、超音波設備,一般較常接觸之產品有CRT電視機、顯示器、微波爐、日炙燈、紅外線設備、雷射產品、超音波設備、紫外線設備等。

CE標誌應如何標示?
Ans. CE 標誌中 CE 二字應符合規定比例,高度最少要 5mm,可以貼在產品上或包裝上,顏色不拘。須要歐洲 Notified Body 參與之產品,在CE 標誌旁須加上 Notified Body 之公司代號 ( 如 DNV(0434),TUV(0139) )。

CE標誌強制國家目前有那些?
Ans. 目前強制 CE的有歐洲經濟區 ( EEA )的18 個國家,其中歐盟國家除原 15 國,在2002.12.13通過10個新國家加入,表示此 10 個新國家開始要適用 CE 標誌、規定,10 個國家為東歐的匈牙利、波蘭、捷克、斯洛伐尼亞、斯洛伐克、拉脫維亞、立宛陶、愛沙尼亞、及南歐的塞浦路斯及馬爾它,在2004年將討論土耳其之加入,2007年將討論保加利亞及羅馬尼亞之加入。

可申請TCO認証的產品有那些?
Ans. 資訊產品如 Monitor、PC System、Keyboard、Notebook PC、Printer;通訊產品如 GSM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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