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RoHS |
《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又稱作“中國RoHS”,於2007年3月1日起開始施行。它對投放中國市場的電子資訊產品中的有害物質(汞、鉛、六價鉻、鎘、多溴聯苯、及多溴聯苯醚等)進行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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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8日,工業和資訊化部網站上發佈了《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新版管理辦法”),新版管理辦法的起草目的在於為了控制和減少電器電子產品廢棄後對環境造成的污染,促進生產、銷售、進口低污染電器電子產品和資源綜合利用,保護環境和人體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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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15日,工業和資訊化部網站上發佈了 2018年第15號公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后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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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標準: |
序號 |
原標準 |
更新後標準 |
1 |
SJ/T 11363-2006電子資訊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 |
GB/T26572-2011《電子電氣產品中限用物質的限量要求》 |
2 |
SJ/T 11364-2006 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標識要求 |
J/T 11364-2014 【標準名稱】 電子電氣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標識要求 |
3 |
SJ/T 11365-2006 電子資訊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方法 |
SJ/T 11365-2006 電子資訊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方法 GB/T 26125-2011 電子電氣產品 六種限用物質(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測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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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VHC高關注物質 |
法源依據 |
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高度關注物質,簡稱SVHC。根據REACH法規第57、59條規定,對符合以下標準的物質將可能被列入SVHC候選清單: 按照歐盟CLP法規屬於1A類和1B類致癌物質; 按照歐盟CLP法規屬於1A類和1B類致畸變物質; 按照歐盟CLP法規屬於1A類和1B類生殖毒性物質; 按照REACH法規附件XIII,持久性、生物積累性和有毒物質(PBT); 按照REACH法規附件XIII,強持久性和強生物積累性物質(vPvB); 按照REACH條款59所確定的其他危害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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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VHC 候選清單 |
自2008年10月28日第一批SVHC清單正式發佈之後,越來越多的SVHC被納入到清單中,SVHC候選清單持續更新中。一般,ECHA會至少每2年更新一次清單物質,自2010年以來,基本上每年更新2次SVHC候選清單。最新SVHC候選清單詳見:http://echa.europa.eu/web/guest/candidate-list-table。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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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HS測試 |
德國GS認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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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標誌強制管控PAHs始於2008年4月1日,德國技術設備和消費品委員會(AtAV)要求所有通過GS認證的產品都必須針對美國EPA所關注的16項PAHs滿足相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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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德國發佈ZEK01.4-08,更新了PAHs的測試要求,新增對苯並[j]熒蒽和苯並[e]芘的管控,將PAHs管控清單從16項增加至18項。ZEK01.4-08從2012年7月1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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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產品安全委員會(AfPs)於2014年8月4日通過了關於GS標誌認證的多環芳烴(PAHs)的新檔,對PAHs要求進行了大幅修訂。新要求將從2015年7月1日起生效,取代現行的PAHs要求(ZEK01.4-08) | |